航空障礙燈作為特種民用機場燈具,從生產工藝,安裝選擇,和閃光方式都是有相關標準規范進行限定的,共有同步閃光和順序閃光兩種閃光方式。
一、同步閃光
由B型中光強、A型中光強或A型高光強航空障礙燈中任意一種燈具或由A型中光強或A型高光強障礙燈組成的障礙燈照明系統的全部燈具閃光先后差異應不大于1/60秒。
二、順序閃光
順序閃光應滿足一下條件:
1. 由B型高光強、A型中光強或B型中光強障礙燈組成的標志懸鏈線支持構筑物的障礙燈系統應順序閃光;
2. 該系統應在每個支持構筑物上火附近設置三層障礙燈:一層靠近頂部,一層在底部或懸鏈線的底點的高度上,一層位于二者之間;
3. 閃光的順序應為中間層、頂層、底層。(順序閃光方式多應用于超高壓輸電鐵塔);